林婉婷 发表于 2019-7-3 14:35:45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不是放任不管?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不是放任不管、想信披就能上市,更不是为“刷”上市公司的数量而牺牲质量。注册制是一种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证券发行监管制度,通过要求证券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使投资者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从而对证券价值予以判断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的价值好坏、价格高低不作实质性判断。
   注册制改革需要根据国情、市场情况、投资者情况等作出必要的监管磨合,也需要各方有更多包容心。目前,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基础制度和市场机制尚不成熟,市场约束力量、司法保障机制等还不完善,科创板注册制仍然需要负责股票发行注册审核部门提出一些实质性要求,并发挥一定的把关作用。
      既然不是放任不管、不是“想信息披露就能上市”,那就更不能为了缓解所谓 IPO“堰塞湖”、冲高股权融资规模带给市场更多“差公司”。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基于科创板定位,对发行申请人的行业类别和产业方向提出要求。对于明显不符合科创板定位和基本发行条件的企业,证券交易所可以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在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对发行审核工作以及发行人在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规定作出判断,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可以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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