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师申报条件
一、中级酒店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酒店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酒店餐饮职业(烹调、面点、餐厅服务、客房服务、康乐服务等)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酒店管理师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及毕业生,经本职业中级酒店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二、高级酒店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酒店餐饮相关职业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酒店管理师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2)取得中级酒店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酒店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具有酒店管理或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酒店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4)非酒店管理或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酒店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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